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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東省政協委員、東營市政協副主席、九三學社山東省委常委、東營市委主委、律師陳勝說:
根據我國憲法規(guī)定:“國有經濟,即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,是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力量。”因此,凡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資源和產業(yè)均由國有企業(yè)獨立經營或國有參股經營,以此構成了國有經濟。目前,我國國有經濟已經達到相當大的規(guī)模。在計劃經濟時期,《政府工作報告》寫明宏觀經濟狀況,也就基本反映了國有經濟的經營效果。而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,僅僅報告宏觀經濟情況,難以反映政府在國有資產部分的經營管理情況,各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無從了解有關情況,則談不上監(jiān)督批評與提出意見和建議。這些年來報端披露有的國企高管的天價年薪,有的高管每月公款消費120萬元,更有個別的鯨吞國有資產,甚至卷款外逃,均與國有資產經營游離于各級權力機關監(jiān)督之外有關。
我國憲法第三條第一款規(guī)定:“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。”國有經濟是我國的命脈,在國民經濟中居于支配地位,其經營狀況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生活的改善,關系到我國的經濟安全、政權鞏固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建成,應當接受權力機關的法律監(jiān)督和人民政協的民主監(jiān)督。
目前,各級政府正在醞釀新年的《政府工作報告》,特別是今年各級都在制訂第十二個國民經濟社會發(fā)展五年規(guī)劃,在《政府工作報告》中全面地回顧國有經濟的發(fā)展和經營效果,有利于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了解國有經濟發(fā)展情況,全面把握經濟社會發(fā)展進程,更好地參政議政。為此,建議在今后的《政府工作報告》中,由各級政府將隸屬于本級的國有企業(yè)及資產經營效果,即盈利水平、納稅情況、利潤使用分配情況以及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主導作用的發(fā)揮,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報告,以暢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知情渠道,并依法予以監(jiān)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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