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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計師、九三學(xué)社山東省委財經(jīng)委員會社員顧瑋說:
我國的電動車輛(包括電動汽車、電動三輪車、電動自行車、電動助力車等)有1.4億輛左右,幾乎所有的電動車輛的行駛速度都超過了15公里/小時,尤其是電動自行車、電動三輪車價格相對汽車低、省力、噪音小、行駛速度快,給人們的出行帶來了方便。但是,電動車輛的駕駛?cè)藛T為了減少充電次數(shù),很少有人在視線不好或是夜間行車的時候開啟車燈,人們看不到悄無聲息、飛馳而來的電動車輛,交通安全受到極大的威脅。
日前,歐洲有的國家為了減少交通事故,已經(jīng)通過了“日間行車也必須打開特制的行車燈”的規(guī)定,并在車輛上安裝了特制的“日間行車燈”,車輛在啟動的時候就同時打開日間行車燈。
本人建議:我國對電動車輛的生產(chǎn)和燈光使用也應(yīng)作出強(qiáng)制性的規(guī)定,對電動車輛進(jìn)行定期檢查、檢驗,使得電動車輛在開啟時就打開行車燈,以減少交通事故的發(fā)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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